在金华打工的几个小伙子,本来想抓点蜈蚣卖钱,想不到竟发现有比蜈蚣更值钱的蛇,于是几人一口气抓了30多条。近日,金华婺城法院判处5人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
黄某、岑某等5人都在金华打工,住在一起,闲时就聚在一起商量“搞钱”的办法。一天,几人在外面闲逛时看到路边有人收蜈蚣、收蛇,他们就决定去抓些来卖钱。
6月6日晚,黄某等5人带着手电筒和铁夹,来到洋埠镇五都钱村附近田野开始猎捕。当晚10点多,民警就在田里当场将5人抓获,扣押野生蛇共计31条及作案工具。
经鉴定,31条蛇中有21条为尖吻蝮,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浙江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10条为赤链蛇,属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浙江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
法院经审理查明,黄某、岑某等5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涉案的野生动物已被移送金华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记者许梅通讯员庾寒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