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父亲不明原因受伤后死亡 警方3天核查200余台车辆终于找到真凶

来源:辽沈晚报 发布:2021-05-14 13:28:16

一许姓男子称其父亲不明原因受伤,在市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民警发现死者多处外伤产生疑点,决定查出真相。

村民报警:

父亲不明原因身亡

4月4日晚11时02分,凌源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电话铃骤响,市局指挥中心传来指令:一许姓男子称其父亲不明原因受伤,在市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值班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医院。报警人许某是瓦房店镇小榆树林村村民。“我父亲在下午五点多喝酒后,和我母亲要了5元钱,说是出去买烟,一直没回家。晚上8点多有邻居给我打电话,说我父亲受伤了,躺在村里一所废弃的小学墙外。

我立刻赶到出事地点,将父亲抬回家中。经询问,老人否认被车撞伤,称是自己摔倒所致。后经乡诊所医生初步诊断,我父亲身上有多处骨折,乡里无法医治。我又当即拨打120,将父亲送往凌源市中心医院,后于当天晚11点经抢救无效死亡。”许某向民警介绍,“因我父亲常年酗酒,我们也就没怀疑其他原因。”

鉴于死者身上左部肋骨塌陷,左小腿腋处有圆状似钉子划痕、稍上部位轻微淤青,属非正常死亡,急诊医生认为有被车撞伤或被殴打致伤的可能,医生建议许某报警,许某遂报警。

办案民警张建敏、赵斌通过仔细查验死者身体和衣物后,仅发现其左小腿腋处有圆状似钉子划痕、稍上部位轻度淤青,裤子同部位有2×3厘米撕裂口。综合上述情况,两位民警认为不排除死者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事故民警立即与刑警及当地派出所民警联系,并一同赶往案发现场。

民警通过对现场仔细勘查后,仅发现一副假牙和部分碎玻璃瓶,无任何车身碎片和碰撞痕迹,许某称假牙为其父亲平时所戴。民警随之询问了第一时间发现老人倒地的王某等3人,也未能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家属请求撤案

想尽快安葬死者

正当民警一头雾水时,4月5日,许某称其父亲死亡前否认被车撞伤而是自己摔倒所致,他报警只是想备案并获取死亡原因诊断书,以尽快将其父亲火化安葬,现在请求撤案,不希望民警做进一步调查。

死者死因不明,存有诸多疑点,需进行尸检、外围调查、固定证据,案件定性后方可结案。值班民警与许某耐心沟通后,许某同意配合民警工作。

经尸检查验,死者后背双侧十条肋骨骨折,髋部耻骨断裂,内脏各部位有震裂伤。法医推断,死者后背部受力较大,被大中型货车撞击导致死亡的可能性较大,死者自己摔伤或被他人殴打的可能性较小。

同时,民警再次对现场勘查时,发现案发现场有轻微的双排车轮刹车痕迹。

案发现场并无监控设备,后经调取现场外围监控发现,死者在当日19时22分和19时24分曾先后出现在其家附近,分别在道路两侧的两家超市周围,此处距案发现场步行约4分钟,故民警推算出死者被撞时间为19时28分左右。

警方3天逐一核查

200余台车辆

经对刹车痕、卡口间距离及区间测速分析研判,重点排查案发时间段在卡口出现的200余辆大中型车。民警用3天时间重点筛查出13辆车,逐一进行重点排查,均排除肇事嫌疑。此时,办案民警已连续工作多日,仍未取得明显进展。其间,家属也多次请求撤案。案件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连续工作数日的民警们,精力和体力已严重透支。“当时,即使案件破不了也能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了,但是我们总觉得不到最后一刻不能罢休,决不能让死者冤死。”凌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李连甲说。

民警不懈追查

肇事司机落网

于是,民警们又再一次鼓足干劲儿,查找证据。李连甲通过多年办案经验分析,死者后腰部、腿部受伤较重,头部没有任何伤。如果是大中型车辆撞击到这些部位,头部肯定会有伤,那么撞击死者的很有可能是三轮车一类的车辆。

于是,他们将排查重点放到了三轮车上。4月9日,民警继续查看现场外围监控录像,突然发现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当日19时29分左右,在案发现场道路对过曾出现过一辆大型车辆,而此时案发现场道路同侧曾同时出现过一辆大型车辆和一辆三轮载货摩托车(简称川野车)。由此推断,此三辆车在现场案发时间段会车。

据此民警大胆推测:三车会车时,靠道路最右侧的川野车向右打轮躲避大车,故而有与在路边行走的行人相撞的较大可能。

可是,当民警在案发现场附近的两个村子里摸排走访时发现,几乎每家都有川野车,而这些川野车全都没有牌照,很难判断可疑车辆。

案件又一次陷入僵局,民警们依然没有放弃。4月12日,他们再次扩大侦查范围,调取更外围监控录像时,又发现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当日19时22分,在案发现场附近一村民家门口曾一前一后停下两辆川野车,两名车主交谈6分30秒后,第一辆川野车驶离主路朝某村庄方向驶去,第二辆川野车则向案发现场方向驶去。

这一切和推断车型、案发时间、行驶方向高度吻合!

据此,办案民警分为三个侦查小组对两辆川野车的行驶轨迹进行拉网式排查,经过大量工作,某村的汤某进入了警方的视线。

民警们马不停蹄地直奔汤某家中,汤某未在家,经邻居电话联系让其回家。此时,民警在汤某家中发现一辆川野车,经仔细勘查发现,该川野车车箱板右前侧有猛烈碰撞后脱节变形的新痕迹,且与死者腿部伤处高度相同处有一螺丝帽,这些又进一步印证了民警的推测。

汤某回到家后,民警询问案发当日其行踪时,汤某神情紧张,言语闪烁,避重就轻,但经民警大量工作后,汤某如实供述了当天的事发经过。

经审讯,汤某供述其平日很少饮酒,案发当日下午,汤某与战友聚会,席间大量饮酒。聚餐后驾驶川野车回家途中于案发时间段,在凌源市瓦房店镇小榆树林小学路段与一行人相撞后驾车逃离现场。汤某对其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民警分析,死者生前之所以称是自己摔伤,可能是因为死者在案发时也是接近醉酒状态,被撞后瞬间失去记忆,故醒来后称是自己摔伤,否认被车撞伤;而家属报案又撤案的原因是,其父亲平日里经常饮酒,且相信父亲是自己摔伤,报警备案只是想取得死亡原因诊断书尽快将其父亲火化安葬。

目前,汤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记者 张辉)